您可以给幻灯片添加视频或音频。在演示过程中放映幻灯片时,视频或音频默认在您点按时播放。您可以设定视频或音频循环和开始时间,使视频或音频在幻灯片显示时自动开始播放。您还可以添加声音轨道,可在演示中全程播放。
【注】视频和音频文件必须采用 Mac 上 QuickTime 支持的格式。如果不能添加或播放视频或音频文件,请尝试使用 iMovie 剪辑、QuickTime Player 或 Compressor 将音频文件转换为 MPEG-4 文件(文件扩展名为 .m4a),或者将视频文件转换为 QuickTime 文件(文件扩展名为 .mov)。
您还可以录制音频并将其添加到演示文稿。
添加现有的视频或音频
将视频或音频文件添加到幻灯片时,视频或音频仅在幻灯片在演示文稿中显示时才播放。
执行以下一项操作:
- 将电脑中的媒体文件拖到媒体占位符或者幻灯片上的其他任意位置。
- 点按工具栏中的,点按“音乐”或“影片”,然后将文件拖到媒体占位符或者幻灯片上的其他任意位置。若要搜索媒体,请点按媒体窗口右上角的放大镜。
替换视频或音频
- 选择幻灯片上的视频或音频。
- 在“格式”边栏中,点按“影片”或“音频”标签。
- 点按“替换”。
- 选择视频或音频文件,然后点按“打开”。
添加声音轨道
声音轨道在演示开始时播放。如果幻灯片已有视频或音频,声音轨道也将在这些幻灯片上播放。
作为声音轨道添加的文件,总是是从开始处播放。
- 点按工具栏中的,然后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音频”标签。
- 点按(边栏中间音量滑块的右侧),然后选择一首或多首歌曲或者播放列表以添加到声音轨道。若要重新排列歌曲或播放列表,请选择一个,然后将其拖到列表中另一个的上方或下方。若要删除,请选择它,然后按下 Return 键或 Delete 键。
- 点按声音轨道弹出式菜单,然后选取一项:
- 关:声音轨道不播放。
- 播放一次:声音轨道在整个演示文稿中播放,但在演示文稿长于声音轨道时不重复。
- 循环:声音轨道将重复,直到演示文稿结束。
如果使用一台电脑或设备创建了演示文稿,但想在另一台上播放它,请选取“Keynote 讲演”>“偏好设置”(从屏幕顶部的“Keynote 讲演”菜单中),点按偏好设置窗口顶部的“通用”,然后选择“将音频和影片拷贝到文稿中”。这样可确保声音轨道总是可供播放演示文稿。
有些媒体文件受版权法保护。某些下载的媒体也可能只能在下载的那台设备上播放。DRM(数码版权管理)保护的音乐不能添加到演示文稿声音轨道。 确定您正在使用的电脑拥有播放演示文稿中包含的所有媒体文件的权限。
您可以设定 Keynote 讲演针对添加到演示文稿的影片和图像优化格式和质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Mac大学 » 精通Keynote教程 – 给幻灯片添加视频或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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